各教研室: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全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决策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市软科学研究水平,根据《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新科计〔2016〕23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党委、政府中从事决策、规划、政策的研究机构;
2.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机构;
3.专门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机构)。
二、支持方向
1.宏观战略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应对当前形势的对策措施、推动科技创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建立开放合作新机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2.产业发展研究。主要支持围绕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发展现代科技服务业和创意产业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3.企业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推进产学研合作与技术转移、加快技术创新、培育企业创新团队、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建立科技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4.创新人才与政策环境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向企业集聚、提高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 究。
5.政府管理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战略、县(市)区创新发展、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报告制度、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科技平台建设运行、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创新方法及政府公共管理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6.科技与金融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健全科技创新财税和金融政策、提升科技经费管理水平,在财税、金融、会计等经济管理领域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等方面开展研究。
7.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发展信息经济等重点行业、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科技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健康产业节能与环保、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对国家、部门、地区当前或长远的决策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对推动软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3.对促进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4.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清楚、翔实,研究方法科学、先进,有关数据、信息和背景材料具有较好的基础。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根据《2017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课题》(见附件2)开展项目申报,也可围绕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方向提炼研究课题。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新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并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3.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组织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单位为主要从事战略决策咨询研究的机构、高校和政策研究部门,申报的课题与从事的工作相关。
5.项目研究人员本年度只能参与申报1项课题,参与研究项目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6.每个驻新高校申报不超过5项,其他申请单位不超过2项。
7.软科学研究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强调管理部门、研究部门和决策部门的联合。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件包括:单位法人证、课题负责人职称证、发表的相关论文、获得的科技奖励和荣誉、协作单位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书籍式装订,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
2.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采用书籍式装订。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驻新高校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填写《2017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申请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
六、申报时间
2017年6月18日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卫光
联系电话:7375200
电子信箱:sqxyk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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