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培育组建一支创新能力强、领军作用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助力提升新乡自主创新能力。新乡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等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研究骨干;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的名称。
2.符合创新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其他各类优秀科技人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应符合《新乡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申请者的各项基本条件。
2.除符合各项基本条件外,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请者还应具备:
(1)在新乡工作或被在新乡工作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权,且其技术成果水平属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的人才;
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③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
④市级以上优秀专家;
⑤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前三名者;
⑥获得博士学位并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人员;
⑦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等主要技术负责人。
(2)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限额推荐,具体分配到我校的指标为3项。凡已获得过省级、市级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5.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须填报《新乡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申请书》、《新乡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同时须提供以下佐证附件,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专著首页(封面)复印件,检索报告结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时需携带附件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
2.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3.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
四、推荐要求
1.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加佐证材料胶装成册,加印书脊(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2017年度)一式4份,《汇总表》1份及全套材料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7年6月5日前。
地点:A204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卫光
邮 箱:sqxykyb@163.com
电 话:73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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